在什么情况下国土局可发注销土地证公告

2024-12-26 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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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一)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二)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
(三)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