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婚姻礼仪。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一娶亲程式,周代即已确立,最早见于《礼记·昏义》。以后各代大多沿袭周礼,但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动。汉平帝元始三年(公元三年)曾命刘歆制婚仪。汉朝以后至南北朝。皇太子成婚无亲迎礼。而从东汉至东晋更是因社会动荡,顾不得六礼,仅行拜时(拜公婆)之礼,连合卺仪式也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