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取得利益。
一、“传销”(单层次传销/多层次传销)是一种透过人传人的方式来达至销售的市场策略。这在幅员广阔而人口密度低的地方尤其有效。因此,传销在北美及大洋洲十分盛行。公司一般以会员制的方式,通过推介新用户成为会员,以(直接/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二、“传销”一词在不同的中文地区有着不同的含义。传销即指MLM(Multi-level Marketing),不论其是单层次传销还是多层次传销,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销一词的官方定义目前是多层次直销和层压式推销的合称,属于一种经济犯罪行为。
注: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1998年5月25日自2005年8月23日《直销管理条例》颁布以来,中国政府在开放直销行业方面取得了稳步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