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先留下的房子子孙都有继承权吗

2024-11-24 16:56:5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祖先留下来的房子,子孙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一般来说,父辈留下来的房产,父辈的配偶、父母、子女有继承权,孙辈没有继承权。我国的遗产制度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一般来说,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的程序来继承。

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祖先留下的房子子孙没有继承权。
父辈留下的房产,子女有继承权,孙辈没有继承权。 父亲的遗产房,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孙辈不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才能代位继承。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继承权平等原则:
1、继承权男女平等;
2、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3、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4、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5、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回答3:

父辈留下的房产,子女有继承权,孙辈没有继承权。
父亲的遗产房,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孙辈不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才能代位继承。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回答4:

父辈留下的房产,子女有继承权,孙辈没有继承权。

父亲的遗产房,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孙辈不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才能代位继承。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回答5:

可以,必须拿出证据证明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