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超过治疗期限还能报销,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函[2004]256号“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同时指出,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这里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的期间是指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
以上规定,都是从维护工伤保险基金的角度来对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进行限制,其出发点是督促用人单位尽快地申报工伤。
工伤一旦任定.就会报销治疗和后期康复的药费.误工费及其它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