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提前一个月说不做了,但是没有写辞职报告,口头说的,这样能结工资吗?⼀

2025-02-03 04:09:3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第三,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回答2:

劳动者在行使辞职权时,须履行法定程序,即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或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除协议中有约定服务期及竞业限制条款外,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否则,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权享受经济补偿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3:

你就写一份书面的辞职报告,交予单位。
对方不批准或拒收,你就去劳动局闹
辞职报告是书面上的一种告知,与你是否有劳动合同无关
虽然没有签合同,但是,你与单位已经构成事实的劳动合同关系
你的离职,单位应当结清工资。
如果有工资单,你就保存工资单,工资单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最有力证明
可以在此事上帮助你举证。
如果没有工资单,就难办了

回答4:

你要是不要工资了的话 直接走就行了 要工资就不好 办了

。。你别说啊~~你说了不就都知道是你了么。。。

而且 你老板这样是犯法的。。。
你要是也犯法了 以后会出事的。。。
你应该找劳动局之类的地方咨询

回答5:

这个困难了,一没营业执照,二妹签合同,你最好把你在那里工作的证据留下来,否则你很难结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