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中,妻子签了连带责任担保,愈期了诉讼是否可以把夫妻二人同作为被告?

2024-11-23 2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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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民间借贷案件中,妻子签字承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逾期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将夫妻二人共同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
2、法院经审理,认为妻子连带责任保证属实的,会判决夫妻二人对债务的偿还承担共同连带偿还责任。
3、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担保法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回答2: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所以,在连带责任担保中,当然可以将债务人及担保人即夫妻二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回答3:

我丈夫的朋友金某于年初向陈某借款30万元,陈某要求必须有担保人或担保物,当时在场的我丈夫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字。后来金某投资不利无法还款,陈某多次催要无果,于是一纸诉状将金某诉至法院,同时要求我和丈夫对30万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我对丈夫提供担保的事并不知情,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读者 娅楠 娅楠读者: 本案中的担保之债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需考虑你们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以及该债务是否为家庭共同生活所需要的日常支出、家庭共同生产投资经营带来了利益。 作为朋友之间的好意担保一般是无偿提供,如要证明担保人在担保过程中受益且用于家庭生活支出,需要债权人提供证据,如无法证明,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从你对丈夫提供担保一事并不知情来看,你二人无共同举债合意。陈某作为债权人须有证据证明你对丈夫提供担保一事是明知的、认可的,才能要求你承担连带责任。 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法官 徐明明

回答4:

根据合同法,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