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03条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03条
2025-01-06 07: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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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0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找这种司法解释这种内容的话,可以到法律 教育 网上面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