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人民币不超五万元中级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2025-01-28 00:48:0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数额不超过5万元的民事诉讼,中级人民法院不会受理。由基层(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管辖主要分为区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尽管全国各地法院对民商事案件标准管辖有所区别(根据省市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省市中级法院管辖的标准不同),但5万元数额的民事诉讼,肯定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参见附录)。
  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民事诉讼数额,小到1分钱,大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标准。
  
  附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节选)
  一、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吉林、黑龙江、江西、云南、陕西、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二、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吉林、黑龙江、江西、云南、陕西、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解放军军事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大单位军事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四、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五、对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适用法律上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自行决定由其审理,或者根据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决定由其审理。

回答2:

中级法院一般是500万以上,02年之前是100W可以立案。
你还是区初级法院吧。

回答3:

每个地区三级法院受理的标的都是不一样的,最好去当地法院简单咨询下。这个没有全国同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