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物权法规定既然已经加名了,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一般可以得到房产的一半。
如果男方能提供首付是他付的证明,房子应该归他,房贷这个是双方的,他只需要把你还的那部分还你就行了,如果它不能提供证明房子是他首付,那就房子是你们共同财产,平等分割
如果已经添加女方名字就是共同财产,如果还没有首付完也是两人承担,离婚如果女方不要房产,那么你就自己首付完成,房产就属于你个人的,如果她不要房产记住一定要去掉她名字,
按照老婚姻法,你们各占50%,按照新婚姻法此房应该与你无关,只依法享有共同居住权!!!
是的,是共同财产,必须一起偿还,因为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