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拘留期满,一般情况下拘留所会按时解除拘留,发放解除拘留证明书,直接放人。
2、如果存在社区戒毒、强制戒毒、强制教育矫正措施的,拘留所必须将被拘留人移交给办案单位。
法律规定: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126号)第六十四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第六十五条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办案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或者执行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移交时,拘留所民警应当核实被拘留人身份,查验办案单位工作人员的证件以及有关法律文书或者公函。办案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被拘留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注明被拘留人出所时间、原因、去向并签名后,拘留所移交被拘留人。
移交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进行。
治安拘留从拘留所释放出来后,就已执行完毕了,不需要监外执行之类的法律文书。
如果是保释出来的,以后一般也不会被执行了。
治安拘留一般没有特殊原因的话是不会提前放出来的,如果真的放了,一般也没人会叫你回去继续执行。除非经办单位或者拘留所故意针对你。
已经释放出来了就说明不构成犯罪,不会执行的。
治安拘留是没有监外执行判决书的。
以后会不会继续执行要看释放原因:
1 治安转刑事转劳动教养,不会继续执行,先期执行日期折抵刑期。
2 因病,因病释放病情好转后有可能继续执行。一般不会执行,因病没有执行的好转后可以执行。
3 原裁决不当,以后不会执行。
4 其他原因,视原因一般不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