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再审程序审理完的刑事案件,是否还能申请再审?

2024-11-23 19: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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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相关法律规定,只要符合再审的情形,即使是已经经过再审程序,也可以再申请再审。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回答2:

会不会再审不是 原告或被告能够自己申请的。

这是一个审判的流程。

公安局(侦查)-----检察院(审理)------法院(审判)

公安局侦查完毕把材料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可以说证据不充分,案卷发回公安局安要求补充侦查,补充证据。 检察院把审理完的资料教到法院, 法院可以认为审理不充分,证据不足发回检察院再审。

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况,公安局被下了死命令,限期破案,必破之案, 那些公(ren)安(zha) 就轻易抓人 刑讯逼供 造成冤假错案。 有的被检察院和法院打回 但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