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造成事实婚姻就不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由此可见,只有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按事实婚姻处理。否则,就不是事实婚姻
没有拿结婚证,不用办。不放心的话,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开一个单身证明。可以查询。
你们已经构成了事实婚姻,必须要有法院的判决书
这得先办结婚证在办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