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要求你提前办理,你可以拒绝。因为劳动法规定,个人提出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公司如果与员工解除关系也需要提前1个月(正式合同期,而非试用期)。公司提前要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赔偿。当然,如果双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那就没有这个问题。2.既然公司提出了这个要求,那么,你也可以和公司协商:工资算到这个月底,也就是满月的工资。其次,工资在你走的时候当面结清。如果公司同意,那我个人觉得可以接受提前办理手续。当然,最好是能个书面的协议之类的,公司盖章的才有效。以免以后的纠纷问题。前面说的,工资当面结清也是这方面的考虑。3.如果公司不同意苏算你满月工资的话。你可以坚持要到月底才办手续。4.至于工资在下月20号发的话,如果你们以前的工资都是到下个月20号发的话,这个没有什么问题的。5.对于即将离职的人的一点建议:在法治不很健全的现在,在维权比较困哪的当下,不建议和公司把关系搞太僵,毕竟,你还有很多的档案之类的在他们那里。搞得太僵的话,对你以后的再就业和发展,或多或少都有负面的影响。本人非法律相关人士,以上纯属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工资结算到你工作结束之日
个整月的工资可以向公司要吗?
当然可以!
而且说这个月的工资要等到下个月20日才发放,这样合理吗
理论上讲应该在15天之内之内,可是不给麻烦!等几天不要搞僵关系,就多等5天
根据劳动法,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交辞职申请,一月后即可离职。工资当然要给,不是整月可按天发工资。另外你在公司工作满多少年,公司应该发给你经济补偿金,按工作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以现在的工资标准发)的经济补偿金,满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