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遗嘱问题

2024-12-31 08:19:2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公证必须是已经取得的产权情形下,也就是确认是产权人的情况下才能办理。对于房屋产权未取得或者赠与房屋行为,都必须实际进行房屋的产权过户登记,否则,你们只能主张支付对价的返还,而不能取得房屋的产权。
祝福!

回答2:

不用写遗嘱,直接写一个协议就可以了。
可以写明你们出资的情况以及房屋的状况,并且对办理房产证登记的义务约定明确,如果有法定障碍无法办理或者他反悔不愿办理到你们名下,可以约定一个比较高的违约责任,这样就能有效避免反悔的风险。

回答3:

是五年内不能过户还是不能转让??
若是不能过户,可以用赠与的方式,然后去公证即可。

如果以后未出现买卖的情况,基本上可以保障你们的权利,但是,如果对方将房产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方,你们可能存在无法取得房产的风险,当然,仍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若不能转让,则需要用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处理。

回答4:

不是去办理遗嘱公证,遗嘱是要死后才生效的,应与其公证一个协议,约定该房屋由你出钱购买,所有权归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