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办理离婚,向法院提出查对方银行存款,法院会查多久时间的流水?

2024-11-17 20: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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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没有统一的规定,原则上涉及双方收入而又否认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对方要求一方提供近期银行往来流水。各地法院也不尽相同,有的一年,有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都查询。对于第三方账户,原告可以向法庭申请,法官会根据具体案情是否需要来决定。

扩展资料: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离婚财产分割》



回答2:

  起诉离婚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方的财产保全,自财产保全生效日起,对方所有的转帐都属于非法的。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调查双方财产状况时,只会查余额,余额才是夫妻共同财产,流水账只能显示夫妻共同财产的变动情况。如果在财产保全之前的财务来往,双方会有争议,法院不可能一笔一笔去核实,所以,夫妻关系如果真正破裂,应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申请财产保全,否则,对方可能转移财产,若没有证据,就无法索回了。

回答3:

就我个人的经验,法院只会查余额,余额才是夫妻共同财产,流水账只能显示夫妻共同财产的变动情况。可能一方会说对方转移存款,但另一方会说是正常的资金往来,比如还债,消费等,法院不可能一笔一笔去核实,因为没个标准,多大一笔需要核实?要追溯到哪一天?核实的依据是什么?要这样办的话,离婚案件就没法办了。

回答4:

只查对方现在的存款,流水没用,也不会查第三方账户,是你俩离婚,和第三方没关系,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他转移财产。法院不是公安局,这不是刑事侦查。

回答5:

说个理由法院凭什么查 法院有权利查但滥用职权是要下岗的 为了你下岗不值得

另外我明确的告诉你 民事讼诉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你的意思好像是要法院帮你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