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离婚,都想要孩子,法院会怎么判?

2024-11-24 22: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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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2、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1)父方与母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孩子与其共同生活。
(2)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
(3)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4)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人的意见。

回答2:

一般维持现状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两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判给女方

回答3:

法院审理监护权一般适用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即父母双方,哪方监护更利于孩子成长,就判给哪方,所以欲获得孩子的监护权,就应证明自己比对方拥有更适合孩子成长的物质、文化优势。

回答4:

1、孩子如果2周岁以内,基本都会判给女方。
2、孩子如果2-10周岁,基本谁的物质、生活环境好,判给谁。
3、孩子如果10-18周岁,可以让孩子自己选择。
男方没工作,外面还有外债,百分之九十会判给女方抚养孩子。因为男方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

回答5:

如果孩子超过十岁会根据孩子意愿判,如果孩子太小就会判给成长环境好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