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书法作品,除了正文内容的布局章法安排外,还要有落款和印章,才算是完整的艺术作品。这三项如果安排的恰当协调,达到相成相辅,互相衬托,会给人一整体美的享受。不然,会失去书法作品的艺术特色。 首先选择“落款”的字体。一般“落款”与正文书体相一致,但也有改换其它书体。如写楷书可用行、草体落款;写行书、草书可用草书落款;写隶书可用行、草体落款;写篆书可用楷、行、草体落款,这样相得益彰,富有“变化”之趣。作品“落款”题字的大小,一般要小于作品正文字的一般或略小一些。款字大了,喧宾夺主,主次不分,影响通篇布局的气势。款字过小了,又使作品显得小气无神。一幅作品,要想“落款”布局得当,必须安排好“落款”的章法,留出适当的空白。如果空白太大了,“落款”字写的又小又少,就会造成款字松散无力 。相反,空白小了,“落款”字写的又多又大,密密麻麻,层次不分,还容易使“落款”下坠。横幅作品的“落款”形式可采取上齐下不齐的章法,已求穿插有序,错落自然,不白合理。总之,书法作品的“落款”,在书法作品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安排运用不好,会给整幅作品带来艺术上的缺陷与不足。因此,在书法作品中,全可根据正文中的需要,可繁可减、或多或少地安排得当的“落款”。 把篆刻与书法、绘画相提并论,称为“金石书画”这是恰如其分的。书法作品上的印章选用,简单的说可采取一下几个方面: 下款用印时,应将印章盖在姓名下面,“落款”下坠时(为了补救)也可将印章盖在姓名的左方,但印章的形状以长方形为好。下款需要盖两印时,第一方印应是姓名印,其次是字号印,或斋馆印。凡用二印者如大小不同(但不能相差太大)则小印在上,大印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