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要求离婚无共同财产,生一男孩,女方能要求男方经济补偿吗?

2024-11-04 07: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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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无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一般都是共同财产。无共同财产恐怕是对共同财产的错误理解吧。离婚时需要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一般平均分配,同时照顾女方、抚养子女方。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有权请求另一方适当帮助;有法定情形的,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回答2: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赔偿或补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回答3:

无法定的过错行为离婚时不存在补偿问题。

回答4:

女方为了家庭放弃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对方经济补偿;如果女方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生活来源,为什么要经济补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