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还可以从新分配财产吗

2024-11-17 20:11:3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可以。没有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在发现后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你的情况属于离婚后,对归属自己的财产分理。与法律规定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的情形不同。法律规定,只有发现在协议离婚时,对方有隐瞒或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才能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当然对方可以起诉,法庭查明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这也是法律保护公民自由意志的一种体现。当然这一切前提,必须是已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如果没有办理,那离婚协议尚未生效的,可以不按照协议履行。

  

回答2: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在发现后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3:

  1. 要看是否办理了离婚登记,如果没有办理,这个离婚协议是不生效的,可以不按照协议履行

  2. 如果已办理离婚登记的,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重新进行分配。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没有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

回答4:

【1】夫妻离婚后,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已经消失,双方各自对财产的收益与处置和对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2】如果夫妻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转移了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造成离婚时财产分配的不公平,才可能引起由另一方提岀从新分配婚前财产的要求。

回答5:

南京著名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李)为您解答:
夫妻分配职能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够分配个人财产,离婚协议已近约定房子和宅基地归男方所有,且同时已近离婚,即法律效力生效,那么离婚后男方有进行投资也就是翻建房屋所带来的受益,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纳入共同财产。若翻建房子和出租受益没有在合同约定,且属于夫妻共同期间所得,那么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可以重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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