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的户口怎么办?能享受拆迁赔偿吗?

2024-11-24 1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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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由于男方无故消失3年多,女方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单方叛离,两个小孩都交由女方抚养,那么请问,离婚后,女方和孩子的户口怎么办?能不能继续留在男方村子?现在女方的娘家和男方那里都牵扯到了拆迁,那么拆迁后女方和孩子能否享受拆迁赔偿?房屋是男方父母盖的,属于婚前财产,女方现在只是想知道,她和孩子能不能得到对于人口的那一部分补偿?女方如果不迁出户口,是和男方同用一个户口本呢,还是可以立户?或者,女方能不能把户口迁回娘家?如果可以的话,那孩子的户口呢?他们迁回娘家后能不能享受娘家那一方的拆迁补偿?注:女方有一儿一女,农村户口,女儿未满四岁生的儿子(那里规定第一胎是女儿,四年后可以生二胎),儿子能否享受以上待遇?求专业法律人员或者懂法律的人士给予帮助,谢谢!!!能不能附上国家政策。

回答2:

离婚后,我户口没有迁走,当地政府全部拆迁,我也没有什么财产,只有户口,能响受一些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