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情况比较复杂)

2024-12-25 07: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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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这里涉及到情况确实很复杂
1、首先,你在入职的一年半时间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这种行为是于法无据的,且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其次,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也是可以提起仲裁的,同时这也是法定的接触劳动合同的条件,但是建议你还是去申请仲裁让公司为你补交社保,所获得的利益也更大一些
最后,现在公司打算弃用你是于法无据的,对你的那些做法也是不合法的,你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去申请仲裁。
能提出的仲裁请求就是以上三个方面。
2、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是很简单的,比如说相关人员的证明,工资卡上的工资发放情况等等,都是法院届时可以采信的证据,因此你收集好这方面的凭证就可以了,并没有法定的标准,只要别人看见之后可以相信的就可以了。
3、之前没有签订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公司还是应该补偿给你的,这与之后的合同没有关系。
4、这个工资上的差额部分,根据你现在说的情况,估计你是要不回来了,因为你工作时期一直接受了3200的基本工资并没有提出异议,可以认定为你默认了这一基本工资,这样,现在再来讨要,希望是不大的。如果你有当时就提出异议而一直没有解决的证据,那么也是可以追要的到的。
5、谁提出解除合同关系对仲裁的结果是没有关系的,仲裁是根据当时发生的事实进行判决
6、这一问,我在第一问就说过了,可以解除,但是建议你和公司协商,补交社保,这样对你更有利。

我曾经解除过劳动纠纷这方面的案例,所以对于这方面还比较熟悉,但是也仅仅只能给你提出一个基本思路,具体的证据收集,仲裁程序,你最好还是去海淀区的劳动仲裁委去咨询一下详细的内容会更好一点。

最后,支持你以正当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相信你一定能成功!

回答2:

给点建议,不敢说是回答。
第一,冲裁诉求可以根据这几年你自己哪些权益受到侵害来提出,只要你想提的,都可以提出来,不要轻易放弃。
第二,这个是关键,虽然08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证明雇佣关系的证据很多,比如你的工资条、完成一些工作任务的资料、你签收的一些单据、发票等等可以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的东西,这一点不知道这样说明白否。
第三,计算违约金就要按照劳动时间了,如果证明了是08年工作,就不能按照1年来计算了。
第四,这个需要提供最好是书面证据,人证就要仔细斟酌了。
第五,你最好别主动提出,按照劳动法,你主动辞职和公司辞退你,待遇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你们有工资约定,公司擅自降低工资也是不可以的,不要因此就自动辞职。
第六,缴纳劳动保险是公司的义务,但是民事诉讼的时效期好像是2年,现在是2010年7月,不知道在劳动仲裁中,是否还可以主张2年以前的权利。

回答3:

这个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还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