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葫芦岛市广播电视台的电话?谢谢

2024-12-26 14: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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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广播电视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政治部 联系电话:3102906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行政监察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等工作;负责承办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考核奖惩、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研究推进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

(二)办公室 联系电话:3102905

编制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信息、保密以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综合协调局内各科室及局直属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和消防等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督查督办局决定的重要事项。负责全局财务管理,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并审核其完成情况;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指导、检查、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统计工作。

(三)宣传科(总编室) 联系电话:3102908

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影视文艺的管理工作,把握舆论导向;组织制定全市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和方案;对葫芦岛人民广播电台、葫芦岛电视台、葫芦岛广播电视报的重大宣传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指导县(市)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新闻业务的学术交流工作;研究和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

(四)科技科 联系电话:3102909

组织拟定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拟定有关管理规章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拟定全市广播电视网络的具体发展规划,指导广播电视网络的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审查、工程质量审核验收;负责贯彻落实广播电视网、专用微波网、监测网的技术政策、规划和标准;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工作。

(五)社会管理科(稽查科) 联系电话:3102910

拟定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节目的审批及有线电视准播证的使用、发放审核;负责区域性广播电视节目的交流、交易活动的审批;会同科技科承办市内各级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的审核、审批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境外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的审核及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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