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据此,法律授权公安机关可以就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出具的调解书与裁决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既然双方已就赔偿达成协议并履行,该调解书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可以认定是有效的,你完全可以不理她。
没有关系了,你们的情况已经一次性在公安机关了清了,而且签署的调解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她以后不得就这次打架事宜再次找你麻烦,包括如果她身体还有什么不舒服的,譬如说她说是你那次打的,但是当时没有检查出来的,或者是伤口恶化了,这些情况都属于她自己的事情了,你不必再次进行赔偿,(除非她还有其他当时没有检查出来的伤势比较严重,构成轻伤以上了,而且确定是你伤的,那么她还可以重新和你进行协商或者要直接立案了)。你们的情况是当时法医鉴定为轻微伤,而且是由于自己处理不好而造成的伤口感染,那你完全不必理会她,让她自己闹去,不管闹到派出所还是法院都是你占理的。
肯定没事!!!
我表哥之前砍伤了人,然后赔了23000.然后坐了一年多牢!出来2年了..被他砍伤的那人因为中风死了!原因就是那个刀伤当时没有处理好!我的表哥也没被追究!所以你肯定是不怕的!trust me!
肯定没有关系了,不用理她
已经没有关系了!!
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