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三、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第一 如果提出辞职 两年你应该知道公司上不上保险的问题而等到2年才提出 这样不厚道。 尽管违法 但一般如无证据证明你上班第一天就开始申请保险而公司未办理的证据 那申请没用
第二 但可以举报公司未按劳动法办 那只能受到行政处罚 跟你个人没利益冲突,你只能满足下虚荣心,而你在单位同事获得利益,而且这个官司未必能打下来
第三 建议你可到社会保险中心咨询 投诉 电话12333
第四 个人可以上保险 养老和医疗两块。 自己交纳费用。
第五 建议你上份商业保险 有效补充个人需要 可咨询我 为你设计
第六 祝你家庭幸福 身体健康 工作顺利
你说的保险是指什么?医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按养老保险来说吧,先向公司提要求,正常情况公司一定会找出理由不给你办理的。接下来,找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向其反映该公司未按劳动法给你签订合同并办理保险。提供与该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明。不过,这个过程麻烦,谁让你进入公司三个月试用期后没向公司要求办理保险呢?
你好!
1、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申请前需去当地工商部门打印一份公司的户卡;
2、去劳动仲裁领取仲裁申请书;
3、按申请书要求填写内容;
4、向劳动仲裁部门递交填好的仲裁申请书,并带上劳动合同;如果没签订合同,带上相关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