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门豹,春秋战国时期魏国人。当时邺地是魏都的重要门户,且是战略要地,但天灾人祸不断,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门豹担任邺县令,治理邺地。西门豹到邺地后,微服私访,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妇”事件,智惩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实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时,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发展农业生产,使邺地百姓逐步富庶起来。西门豹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后,邺地百姓专门为他在漳水边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2. 赵广汉,字子都,西汉时期涿郡蠡吾县人。曾任守京兆尹、颍川郡太守、京兆尹。在颍川郡任太守期间,是赵广汉前期治理的最佳阶段,他不畏强权,精明强干,刚到任的几个月时间,就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打击豪门大族的势力,缓和社会矛盾;二是加强地方管理,转变当地的不良风气。其威名由此流传,《汉书》本传中就把擅长处理政务说成是他的天性。赵广汉在担任京兆尹时,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处理各项公务,往往通宵达旦。并且善于思考,讲究办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间,京兆地区政治清明,官属和百姓无不交口称赞。但京兆尹的职责在于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脚下,日常处理政务容易得罪皇亲国戚和当朝显贵,所以,虽然赵广汉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斩的下场。赵广汉任京兆尹期间,为官廉洁清明,威制豪强,深得百姓赞颂。
3. 黄霸(?-公元前51),字次公,西汉时期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学家班固评论说:“自从汉朝建立以来,要讲治理百姓的官吏还是数黄霸第一。”黄霸还在年少时,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由于汉时并无科举制度,汉武帝为缓解财政困难,发布诏令,凡是向国家贡献财产的给官做。黄霸便用粮食换了一个卒史。从政后,奉公守法,以廉为本;体察民情,以劝课农桑为重。特别是黄霸断案,崇尚仁政,反对酷刑;对疑案坚持从轻处理;主张对犯罪实行外宽内明,教化为先,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上,所以,黄霸为官,百姓拥护,朝廷满意,属下悦服。黄霸也因此从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其中,以在当时的大郡--颍川郡任太守的政绩最为突出。此前,颍川郡是一个豪强地主称霸一方,百姓流离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后,大刀阔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视农桑,施行教化,经过几年的精心治理,颍川出现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产发展,“田者让畔、道不拾遗”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诏称颂黄霸是良吏中的最优秀者。
4. 徐有功(?-702),本名徐弘敏,唐朝长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在古代,大多数官职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专门的审案官,但在官僚体系中地位极低,也难有作为。徐有功虽长期担任专职审案官,却因敢于严格守法,犯颜直谏,执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达万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徐有功为官之时,正值武周时期,上有武后作乱,下有酷吏网罗,执法守正彼为不易。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奸臣,频遭弹劾、推审,但最终皆因找不出他贪赃或徇私枉法的证据,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尽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谀奉承,一心执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法官",被当时人誉为"自古无有"的好官。
5. 狄仁杰(公元607-700),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从政后,经历了唐高宗与武则天两个时代。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狄仁杰为官,如老子所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为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届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处理了前任遗留下来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连荷兰也有人以此为题材,编了一本《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
6. 陈希亮,字公弼,北宋时期眉州青神(今属四川)人,原籍京兆(今陕西西安市)。他从进士及第开始,为官30余年,先后任过知县、知州、知府、转运史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开封府及朝廷任职,不论是在地方还是京城为官,陈希亮嫉恶如仇,不考虑个人的祸福进退,为平民百姓称颂,使王公贵人害怕。后因辛劳过度而逝世,享年64岁。著名文学家苏轼,自称平生不为人作行状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陈希亮的为人,担心陈希亮的事迹失传于后世,而破例写下了《陈公弼传》。
7. 况钟(公元1383-1442),字伯律,号如愚,明朝江西靖安县龙冈州人。况钟一生出色政绩在苏州知府任上,他直接减轻官粮,实行折征的办法减轻百姓负担,稳定和发展经济。同时,整肃吏治、端正风气,注意清理冤狱,为民伸冤。他排了一个日程表,每天勘问一个县的案,周而复始,从不间断。在刚到任的八个月中,就清理了1500多件案子。经他审理过的案子,无论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为非作歹。现在,只要一提起况钟,人们立即就会想到《十五贯》故事里那位甘冒风险、敢于伸张正义、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还做了兴修水利、举办学校、推荐贤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况钟任职十三年间,三次离任三次留任,替苏州百姓办了不少实事,最后积劳成疾,病逝于苏州任上。当地百姓为纪念况钟,在他死后,苏州和七个县都建立了祠堂。
8. 海瑞(公元1514-1587),字汝贤,海南琼山县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转折时期。表面一片升平,其时危机四伏。海瑞年青时,便对社会问题表现了极大的关注。在户部供职时,出于对国家财力的忧虑,为进谏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纵容各地大兴土木修建庙坛道观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着必死决心毅然上疏。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后人称为《治安疏》。奏疏递上后,海瑞即被入狱,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阶的劝说之下,才得以获赦,官复原职,并逐步升至应天十府巡抚等职。之后,他为匡正时弊,严肃法纪,主持制定了贪污满“八十贯绞”等严刑。他铁面无私,对一直有恩于他的老丞相徐阶也毫不留情,将徐家仗势多占的40万亩良田退还原主,将欺压良民的徐阶的两个儿子及20多个家人依律问罪。纵观海瑞为官,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多次冒死进谏,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根本利益,但他严于执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抚流亡,注意发展生产,兴修水利,限制大地主无止境的盘剥,改革落后的风俗习惯,等,得到了百姓的广泛拥护,其行为具有不可否认的历史进步作用。
9. 汤斌(公元1627-1687),字孔伯,别号荆岘,晚又号潜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县)。主要政绩在康熙朝,官至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等。汤斌为官一生,除著书立说,发展理学学说外,几乎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河务和漕运的治理上,并注意为百姓减轻负担、赈灾救施、兴利除害,从而始终躬身实践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民本”思想,为变“满目榛荒,人丁稀少”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做出了一定贡献,其为官清廉,至死仅遗俸银八两,连买棺材的钱都不够,真正可谓是一代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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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公元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从青少年时代起,就开始立志要为国家出力,“竭忠死义”。包拯仕途的起点是知县,后历任知府、转运使等地方行政长官;担任过监察御史等监察大臣、户部副史等掌理国家财政的高级官员、都部署等军事要职;当过外交使节出使辽邦;最有名的是做过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所以后人称他为包待制、包龙图、包学士。他在开封任知府虽仅一年多的时间,但死后,开封百姓却在开封府署旁边建了一座包公祠,以纪念和供奉他。包拯一生清廉简朴,从不讲究排场,即使做了大官,穿着仍与布衣时一样;对贪污深恶痛绝,在给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赃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他一生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顿吏治,打击贪污,深受百姓欢迎,离任时当地精制一好砚相送,他都婉言谢绝,“不持一砚归”;他一生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对皇亲国戚、宦官权贵的不法行为,一律极力主张绳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狱,是包拯生前与死后深为百姓所赞扬和称颂的主要内容。
包拯在当时和后世都享有盛名,特别在死后,作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体裁的文艺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带有神奇色彩。随着国际上文化交流的进展,包拯这个历史人物和艺术形象还赢得了世界的声誉。虽然史料中的包拯与艺术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悬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统治者的赏识,也受到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下层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作为清官确实是非常典型的。
1.海瑞(1514年-1587年),字汝贤,号刚峰,广东琼山(今属海南)人。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朝。
1549年(嘉靖二十八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得到提升,历任州判官、户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宝丞、两京左右通政、右佥都御史等职。他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
1587年(万历十五年),海瑞病死于南京官邸。赠太子太保,谥忠介。海瑞死后,关于他的传说故事,民间广为流传。
2.狄仁杰(630年-700年),字怀英,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唐代、武周政治家。
狄仁杰早年考中明经科,历任汴州判佐、并州都督府法曹、大理丞、侍御史、度支郎中、宁州刺史、冬官侍郎、文昌右丞、豫州刺史、复州刺史、洛州司马,以不畏权贵著称。天授二年(691年)九月,狄仁杰担任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成为宰相。但不久就被来俊臣诬陷下狱,平反后贬为彭泽县令,契丹之乱时被起复。
神功元年(697年),狄仁杰再次拜相,任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纳言、右肃政台御史大夫。他犯颜直谏,力劝武则天立庐陵王李显为太子,使得唐朝社稷得以延续。
久视元年(700年),狄仁杰进封内史,并于同年病逝,追赠文昌右相,谥号文惠,后又追赠司空、梁国公。
3.西门豹(生卒年不详),战国时期魏国(今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安邑一带)人。魏文侯时任邺令,是著名的政治家、水利家,曾立下赫赫功勋。初到邺城 (今河北临漳县、河南安阳市一带) 时,看到这里人烟稀少,田地荒芜萧条,一片冷清,百业待兴,于是立志改善现状。后来趁河伯娶妻的机会,惩治了地方恶霸势力,随后颁布律令,禁止巫风。教育了广大的百姓。原先出走人家也回到了自己的家园。同时,他又亲自率人勘测水源,发动百姓在漳河开围挖掘了12渠,使大片田地成为旱涝保收的良田。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还实行“寓兵于农、藏粮于民”的政策,很快就使邺城民富兵强,成为战国时期魏国的东北重镇。
虞延、海瑞、铁面御史王瑛……
虞延生逢西汉末年,诞于陈留,大概也就是今天的河南陈留一代。此人出生时有一段传说,据说他刚出生时,有一股像白练一样、类似祥云的东西,从他家的上方升起,当时人认为是个吉祥的兆头。及至他长大,身长八尺六寸,腰带十围,力能扛鼎。古人比喻人力气大,总是说某人力能扛鼎,可见虞延力气之大。
可是这个人特殊的并不在于他的一身力气,要说力气,比他大的人多的是。很显然,相对于一身蛮力,我更欣赏的是他的胆量和正气,欣赏的是他不畏权贵的正气和胆量。
虞延年轻的时候,当过亭长,仅仅只是一个小小的亭长,和今天的派出所所长差不多。但是在他任内,王莽的贵人魏氏家,有一个门客,相当骄横,仗着魏氏的势力胡作非为,为害一方。魏氏是皇上的贵人,是皇上的二奶或者三奶,很显然,能有人在她头上动土,没有相当的胆量是不行的。这个虞延他就有这个胆量,他带领手下,冲入魏家就把人拿了。说到这里,我要小小地赞一下王莽,王莽这个人大家都知道他篡汉,对他评价不好。但是这个人有点肚量,我是说他有那么一点点肚量。虞延抓了他二奶或者三奶家的人,要搁别人,估计虞延不被砍头至少也要发配流放了。但是王莽这个人也很明白,他知道法令大,所以也没敢把虞延怎么样,只是在他升官的事上给小小地卡了一下。
及至王莽倒台,刘秀光武帝登基,虞延升任洛阳令。当时阴姓人中有南阳美人阴丽华,被光武帝立为皇后,明帝即位,尊她为皇太后,使阴氏称盛于河南南阳。可见阴氏家族在当地有多大的势力。可是这个阴皇后娘家,也有个门客叫马成。这个马成,仗着阴家的势力,胡作非为,大为奸盗之事。这个虞延,因为光武皇帝赏识他,给他洛阳令这个官做,按说虞延应当心怀报恩之心,可是这小子就是六亲不认,在法令面前,早把皇上丢一边去了。他不惧阴家威吓,把马成收狱拷问。马成出事了,阴家人就来走后门说情,这个死脑筋只认法令的虞延,根本没有给阴氏面子,“阴氏屡请,获一书辄加篣二百。”你说一次情,我就加罚他200,打他200次。弄得阴皇后的弟弟很没面子,就偷偷跑到皇上那里去告状,诬告他执法不公,多有冤案。于是到皇帝巡行道路的馆舍,亲自检查囚犯罪状。虞延让那些案情有可论辩的囚犯站在东边,无理可讲的站在西边。马成于是回身想到东面,虞延上前捉住他,对他说:“你是人中的大蠹虫,长久地依托城社(城社喻权势),不怕熏烧。现在审查核实没完,应当完全依法制裁!”马成大喊说自己冤屈,皇帝的近卫军官用戟刺着虞延,喝叱虞延放开马成。皇帝知道虞延公正无私,对马成说,“你犯了王法,是你自己造成的灾祸!”呵斥让他快走回去。几天后马成被处死刑。从此外戚收敛行为,没有人敢犯法。
虞延作为小官员,不徇私情不畏权势,敢惹王莽的二奶,敢动光武的正宫,确实胆量非一般人能比的。但是同时,在赞赏虞延的胆量的同时,我们还要清楚一个事实,我们应该知道,当时的封建帝王,其法令观念是多么地强。不管是王莽还是光武皇帝,在法令面前,都不能徇私情,或者说是不敢徇私情,都要按着法令来。法令要落实,要严格,不但要有铁面无私的执法官,更要有一个严格执法的大环境。否则,我估摸着,如果在王莽和光武皇帝眼中倘若没有一个“法”字,虞延被处死多少次都没人知道了。我们怕只怕的是,皇帝身边,多了那些牛头马面、为虎作伥的陛戟郎。
中国历史上十大清官
在封建社会中,民间对好官称为清官。在正式的典章史籍中,对好官一般不称清官,而叫“循吏”、“良吏”、“廉吏”等等。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官僚机构的国家,从司马迁的《史记》开始,就出现了对官僚的类型化评价。好官的标准是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侧重点。司马迁的标准是:行教、清廉、守法。在崇尚法家政治的战国、秦及汉初,守法是最主要的好官标准。到了 " 独尊儒术 " 时期,推行教化又成为好官的标准。但因教化的成效很难考核,从三国未年开始,根据司马懿的思想,清、慎、勤成为正式的为官标准化,清官也就逐渐成为好官的代名词。封建社会的清官,其实都是统治阶级的代表,都是为维护封建统治服务的。只是,比之于贪官而言,他们毕竟对人民有益,为人民做过一些好事,对社会历史起过一定的作用,也更为人民所称道;他们廉洁奉公、公正执法的一面,对今天的法治建设与廉政建设,仍不乏学习、借鉴意义。
西门豹
春秋战国时期魏国人。当时邺地是魏都的重要门户,且是战略要地,但天灾人祸不断,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门豹担任邺县令,治理邺地。西门豹到邺地后,微服私访,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妇”事件,智惩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实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时,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发展农业生产,使邺地百姓逐步富庶起来。西门豹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后,邺地百姓专门为他在漳水边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赵广汉
字子都,西汉时期涿郡蠡吾县人。曾任守京兆尹、颍川郡太守、京兆尹。在颍川郡任太守期间,是赵广汉前期治理的最佳阶段,他不畏强权,精明强干,刚到任的几个月时间,就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打击豪门大族的势力,缓和社会矛盾;二是加强地方管理,转变当地的不良风气。其威名由此流传,《汉书》本传中就把擅长 处理政务说成是他的天性。赵广汉在担任京兆尹时,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处理各项公务,往往通宵达旦。并且善于思考,讲究办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间,京兆地区政治清明,官属和百姓无不交口称赞。但京兆尹的职责在于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脚下,日常处理政务容易得罪皇亲国戚和当朝显贵,所以,虽然赵广汉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斩的下场。赵广汉任京兆尹期间,为官廉洁清明,威制豪强,深得百姓赞颂。�
黄霸
(? - 公元前 51 ),字次公,西汉时期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学家班固评论说:“自从汉朝建立以来,要讲治理百姓的官吏还是数黄霸第一。”黄霸还在年少时,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由于汉时并无科举制度,汉武帝为缓解财政困难,发布诏令,凡是向国家贡献财产的给官做。黄霸便用粮食换了一个卒史。 从政后,奉公守法,以廉为本;体察民情,以劝课农桑为重。特别是黄霸断案,崇尚仁政,反对酷刑;对疑案坚持从轻处理;主张对犯罪实行外宽内明,教化为先,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上,所以,黄霸为官,百姓拥护,朝廷满意,属下悦服。黄霸也因此从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其中,以在当时的大郡 -- 颍川郡任太守的政绩最为突出。此前,颍川郡是一个豪强地主称霸一方,百姓流离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后,大刀阔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视农桑,施行教化,经过几年的精心治理,颍川出现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产发展,“田者让畔、道不拾遗”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诏称颂黄霸是良吏中的最优秀者。�
徐有功
(? -702 ),本名徐弘敏,唐朝长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在古代,大多数官职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专门的审案官,但在官僚体系中地位极低,也难有作为。徐有功虽长期担任专职审案官,却因敢于严格守法,犯颜直谏,执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达万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 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徐有功为官之时,正值武周时期,上有武后作乱,下有酷吏网罗,执法守正彼为不易。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奸臣,频遭弹劾、推审,但最终皆因找不出他贪赃或徇私枉法的证据,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尽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谀奉承,一心执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 " 法官 " ,被当时人誉为 " 自古无有 " 的好官。�
狄仁杰
(公元 607-700 ),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从政后,经历了唐高宗与武则天两个时代。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狄仁杰为官,如老子所言 "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 ,为 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庙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 " 唐室砥柱 " 。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处理了前任遗留下来的 17000 多件案子,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连荷兰也有人以此为题材,编了 一本《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
陈希亮
字公弼,北宋时期眉州青神(今属四川)人,原籍京兆(今陕西西安市)。他从进士及第开始,为官 30 余年,先后任过知县、知州、知府、转运史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开封府及朝廷任职,不论是在地方还是京城为官,陈希亮嫉恶如仇,不考虑个人的祸福进退,为平民百姓称颂,使王公贵人害怕。后因辛劳过度而逝 世,享年 64 岁。著名文学家苏轼,自称平生不为人作行状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陈希亮的为人,担心陈希亮的事迹失传于后世,而破例写下了《陈公弼传》。�
包拯
(公元 999-1062 ),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从青少年时代起,就开始立志要为国家出力,“竭忠死义”。包拯仕途的起点是知县,后历任知府、转运使等地方行政长官;担任过监察御史等监察大臣、户部副史等掌理国家财政的高级官员、都部署等军事要职;当过外交使节出使辽邦;最有名的是做过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所以后人称他为包待制、包龙图、包学士。他在开封任知府虽仅一年多的时间,但死后,开封百姓却在开封府署旁边建了一座包公祠,以纪念和供奉他。包拯一生清廉简朴,从不讲究排场,即使做了大官,穿着仍与布衣时一样;对贪污深恶痛绝,在给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赃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他一生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顿吏治,打击贪污,深受百姓欢迎,离任时当地精制一好砚相送,他都婉言谢绝,“不持一砚归”;他一生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对皇亲国戚、宦官权贵的不法行为,一律极力主张绳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狱,是包拯生前与死后深为百姓所赞扬和称颂的主要内容。包拯在当时和后世都享有盛名,特别在死后,作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体裁的文艺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带有神奇色彩。随着国际上文化交流的进展,包拯这个历史人物和艺术形象还赢得了世界的声誉。虽然史料中的包拯与艺术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悬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统治者的赏识,也受到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下层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作为清官确实是非常典型的。
况钟
(公元 1383-1442 ),字伯律,号如愚,明朝江西靖安县龙冈州人。况钟一生出色政绩在苏州知府任上,他直接减轻官粮,实行折征的办法减轻百姓负担,稳定和发展经济。同时,整肃吏治、端正风气,注意清理冤狱,为民伸冤。他排了一个日程表,每天勘问一个县的案,周而复始,从不间断。在刚到任的八个月中,就清理了1500 多件案子。经他审理过的案子,无论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为非作歹。现在,只要一提起况钟,人们立即就会想到《十五贯》故事里那位甘冒风险、敢于伸张正义、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还做了兴修水利、举办学校、推荐贤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况钟任职十三年间,三次离任三次留任,替苏州百姓办了不少实事,最后积劳成疾,病逝于苏州任上。当地百姓为纪念况钟,在他死后,苏州和七个县都建立了祠堂。
海瑞
(公元 1514-1587 ),字汝贤,海南琼山县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转折时期。表面一片升平,其时危机四伏。海瑞年青时,便对社会问题表现了极大的关注。在户部供职时,出于对国家财力的忧虑,为进谏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纵容各地大兴土木修建庙坛道观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着必死决心毅然上疏。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后人称为《治安疏》。奏疏递上后,海瑞即被入狱,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阶的劝说之下,才得以获赦,官复原职,并逐步升至应天十府巡抚等职。之后,他为匡正时弊,严肃法纪,主持制定了贪污满“八十贯绞”等严刑。他铁面无私,对一直有恩于他的老丞相徐阶也毫不留情,将徐家仗势多占的 40 万亩良田退还原主,将欺压良民的徐阶的两个儿子及 20 多个家人依律问罪。纵观海瑞为官,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多次冒死进谏,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根本利益,但他严于执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抚流亡,注意发展生产,兴修水利,限制大地主无止境的盘剥,改革落后的风俗习惯,等,得到了百姓的广泛拥护,其行为具有不可否认的历史进步作用。
汤斌
(公元 1627-1687 ),字孔伯,别号荆岘,晚又号潜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县)。主要政绩在康熙朝,官至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等。汤斌为官一生,除著书立说,发展理学学说外,几乎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河务和漕运的治理上,并注意为百姓减轻负担、赈灾救施、兴利除害,从而始终躬身实践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民本”思想,为变“满目榛荒,人丁稀少”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做出了一定贡献,其为官清廉,至死仅遗俸银八两,连买棺材的钱都不够,真正可谓是一代清官。
海瑞 狄仁杰 宋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