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后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2024-11-23 12:38:1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但要满足一定条件,请求精神损失赔偿的条件如下:

1、损害的情形符合法律要求。侵害的范围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2、侵害的行为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侵害行为造成一般影响,后果不严重的,法院是不会受理请求的。

3、如果受害人有过错的,一般会依据过错的程度,减轻或者免除精神损害的赔偿。

扩展资料:

2016年1月4日晚上10时左右,41岁的唐某荣因病到广州市一家医院打点滴,其间,喝醉了酒的唐某荣无故拔掉自己手上的输液针头,导致流血不止。医院护士段某见状后,立即上前为唐某荣止血。然而,唐某荣非但不让段某帮忙处理,还狠狠给了对方一个耳光,之后离开医院。

被殴打后,段某在医院住院治疗18天,出院诊断为左耳外伤、耳聋、脑震荡。2016年3月,唐某荣因殴打段某被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但唐某荣一直没有向段某道歉,也没有赔偿段某因此造成的各项损失。为此,段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唐某荣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费用共计29624.9元,其中包括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针对段某要求赔偿的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认为,依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非法侵害,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段某作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看到唐某荣自拔针头流血,主动上前提供帮助,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风貌,正是当今社会需要弘扬的正能量。

然而,为他人着想换来的却是唐某荣一记耳光,造成对今后工作不良的心理影响,并非轻易可以抹去。因此,尽管发生在医疗机构内的这起暴力行为尚未造成伤残,法院仍酌情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以示对段某善良举动遭受野蛮对待的安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人民网—患者打护士 判赔两万多

回答2:

可以,但要根据伤情的严重程度而定。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扩展资料:

赔偿方式和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一条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回答3:

  1.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将会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但是不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2. 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处罚,除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外,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回答4: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次,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六,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
祝福!

回答5:

对你的精神造成损害了吗?如果你能提供证据,那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