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界定:房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房产名字虽然是母亲名下,但是,不能因为是母亲名下的房产就可以将之归为母亲个人财产。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把房产给孩子的行为就属于赠与。适用合同法。在孩子取得房产之前,夫妻双方都有权撤销赠与。
如果父亲主张房产是夫妻间婚姻存续间共同所得,在签署产权时候处于爱心或者其他目的署名为母亲的名字,那么,这时候的房产就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候如果在协议里说明财产归属(包括归孩子),协议生效后,只要房产没有最终过户,父亲有权利撤销赠与。最后母亲处理财产的时候,需要有父亲的意思表示:默认或许可。所以,应该通知父亲。
原房产本是母亲名下,且确定是母亲个人财产,虽然经过协议离婚决定转赠给孩子,只要协议合法有效,父亲也没有权利撤销赠与。母亲处置财产,无须经过父亲同意。
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必须要有夫妻共同的同意转赠,并将房产产权登记在孩子名下赠与才最终有效。根据赠与的法律定义,房产只有最终过户才能说是孩子的财产。所以,必须先通知父亲。
你好,如果双方约定房子是给孩子的,除非是为了孩子的利益考虑,做为监护人,是没有权利处分房子的。
“房产是母亲名下”就不必要通知父亲。
按你说的:夫妻离婚时协议房子给孩子,那么就推定是夫妻共同赠予给孩子的,离婚协议书上应该是有很明确规定的。虽然房产还在母亲名下,但可以推定是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孩子判给母亲,母亲就作为监护人,就肩负着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对于孩子的财产及各种利益的使用,但在行使处分权时,必须是为了孩子的利益,不然处分行为无效。当然如果真是为了孩子的重大利益等其他原因必须要处分该房产时,无需通知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