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临时外出管理制度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
1.上级交代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
3.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二、外出时间规定:
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
三、外出前,应事先填妥“临时外出申请单”,报本部门负责人核准。离开公司时,凭此条到行政人事部前台进行登记,返回后到前台备案。
四、临时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
2.部门经理:由总监核准,部门未设总监的,由总经理核准。
五、外出注意事项:
往返请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规定时间返回者,应先行与主管领导联络并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六、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定后实施,其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