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已经上户口了,还用缴社会抚养费吗?

2024-11-24 04: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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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现执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执行政策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上通过。

一、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二、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2002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实施。

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扩展资料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

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

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

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抚养费

回答2:

当时收你的1万块没有给你发票吗? 其实说实话如果把户口上了,其实这个社会抚养费是可以不用给的。按照规定小孩上户口需要“生育指标”“出身证”才能上户口的,既然你都把户口搞定了还交社会抚养费?除非你钱多~~~再说今年11月全国人口普查,规定也说明凡是没有上户口、违反计划生育法的这次全部不用处罚,一并登记上户。

回答3:

靠,那你就问他当时那一万是什么费用?
非法生育,没有罚款这一说,法律上就是叫社会抚养费.既然你已经叫了一万了,他们还要叫你交7000的社会抚养费,那你就问他你那一万是什么费?要收现在的7000可以,把之前的一万退回来。
放心,你这事你是绝对的有理。不用怕他们,肯定是被某人自己吞了。让他自己去摆平。

回答4: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可以明确的是2000年3月,中央8号文件明确规定实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同年,财政部、国家计生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将“计划外生育费”改为“社会抚养费”。对于超生家庭来说,“社会抚养费”的实质就是“超生罚款”。

所以所谓罚款然后又交费是不合规定的,完全可以到它的上级部门投诉。

希望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