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保险公司是全额赔偿的话,且是你们先支付给客户的话,分录如下:
1.支付给客户时:
Dr: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Cr:银行存款
若保险公司不是全额赔偿的话:则:
Dr: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营业外支出
Cr:银行存款
2. 当收到保险公司赔款时:
Dr:银行存款
Cr: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注:如果是先收到保险公司赔款,则把第一和第二个分录的顺序换一下,不过,基本上是先你们赔偿客户的,然后,保险公司才支付给你们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收到保险是 贷:其他应收?难道你们是先做得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垫付
贷:银行存款
收到保险公司赔款 应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保险赔款
支付的时候为
借:其他应付款-保险赔款
贷:银行/现金
收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分录是对的 借:银行存款 贷方: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赔偿客户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XX公司 贷:银行存款
赔偿客户时:
借:其他应付款-XX公司
贷:银行存款/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