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进入一球决胜负,伊朗队的9号队员助跑,射门,中国队守门员王大雷作出扑球动作,球打到了门柱上反弹到已经倒地的王大雷腿上撞进了球门。王大雷兴奋地跳起来庆祝胜利,可是当值主裁判却果断地吹长哨,表示进球有效。
这一幕发生在北京时间12月9号晚上卡塔尔多哈阿尔加拉法球场,当时情况是中国队在少打一人的情况下死磕伊朗队,顽强地将比赛拖入点球大战。前五轮结束双方打平了4:4平,在双方进入了一球定生死决战时,对方第一个进球就让广大球迷朋友引发争议和不满。
假如这个进球不算的话,那今天的胜利者将是中国队而不是伊朗。为了求证中国队是否真的被裁判蒙掉,笔者第一时间采访了国际级裁判李志中老师。了解情况后李老师首先肯定"此球算进",然后解释说:"点球决胜负的比赛中,球在被射出后,碰到球门的横梁和两侧门柱再碰到守门员撞进球门,只要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明显的停滞,而是连贯地进行着,则进球有效。当然,首先要保证没有其他犯规现象发生。"为了更详细的区分,他具体地举了个例子:"假如球碰到球门的横梁和两侧门柱弹回来后,恰好落点处有积水或比较低凹,球停止运动。这个时候守门员做出扑救动作将球碰进球门,则进球不算。因为球停止运动的一霎那也标志就是此次射门的完成,而点球决胜负的比赛中是不允许一次罚球机会多次射门的。"按照李老师的解释,中国队被打进的那个球完全有效。如此一来,我们不能怪裁判,只能感慨中国队此役实在运气不佳。
事出无独有偶,在2004年06月27日进行的欧洲杯四分之一决赛中,荷兰和瑞典的比赛最终被也是拖入到悬念迭生的点球决战,在互罚点球到第三轮时,永贝里右脚射门击中横梁下沿,再打在范德萨背部弹进门内,主裁判罚进球,没有任何争议产生。不过赛后有媒体戏称荷兰遇上"倒霉点球"仍然晋级。
下面是国际足联《足球竞赛规则2005》第十四章罚球点球的相关内容:
罚球点球应从罚球点上踢出,必须明确主罚队员。踢球时除主罚队员和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应在该罚球区外及比赛场内,并至少距罚球点9.15米处。对方守门员在球被踢出前,必须站在两门柱间的球门线上(两脚不得移动)。主罚队员必须将球向前踢出;在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罚球点球可直接射门得分。当比赛进行中执行罚球点球,以及在上半场准全场比赛终了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如踢出的球触及任何一个门柱或两个门柱;或触及横木;或触及守门员;或连续触及门柱、横木或守门员而进入球门,只要没有犯规现象发生,均应判为胜一球。
算的
新浪体育:在点球大战中,打到王大雷身上的球算进了,这样的判罚让人感觉有些糊涂。在国际足联的规则当中是怎么规定的呢?
陆俊:王大雷那个球确实应该算进。关于互射点球的这个规则曾作过一次修改:在此之前,规则的规定是只要皮球第一次弹地之后这个过程就算结束了。规则改变之后的意思是:皮球运行的整个全过程,比如打横梁再弹地再进门,因此碰王大雷身上之后进门,进球是有效。
参考资料:http://sports.sina.com.cn/doha2006/n/2006-12-10/01042625937.shtml
有效
碰门将和门柱弹进都算进.点球不允许二次进攻,只要是一次射门,怎么弹,最后只要进了就算
绝对有效,国际足联就是这么规定的。
不算,如果弹得够远到主伐球员脚下进去还算吗?如果算,那正式比赛后的球点球应该允许补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