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科目不是月末和年末一直有余额。分析如下:
1、缴税是平时记录各种税的种类和金额,月末就去交;
2、进项税额三级科目是进货的时候出现;销项税额三级科目是销售业务时候出现;
3、到了月末缴税时候,一般就交纳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数目;而这两个科目余额,则会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借方或贷方;
4、转出“未交增值税”这个明细必然是还有税应该上缴但是没有交的时候才有这个科目;这时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也转到“未交增值税”;
5、总之月末和年末只有“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才会有余额。其他的都要转到这个科目的借方或贷方。
扩展资料:
1、未交增值税是“应交税金”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缴或多缴增值税的,平时无发生额,月末结账时,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少交增值税时,应将少交的增值税转入该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未交的增值税;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多交增值税时,应将其多交的增值税转入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
2、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3、销项税额(output VAT)是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交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属于财务过程中的一个环节。销项税额分为含税、不含税两种。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销项税额,百度百科:进项税额,百度百科:转出未交增值税
二、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及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增值税的应交、抵扣、已交、退税及转出等情况,我们在EAS新系统中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在“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下,又设置了“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新系统中新增的科目)等专栏。
其中:一般纳税人单位(目前的非电制造企业、商贸企业、火电企业在进行增值税核算时,需要使用”应交税费”下的“应交增值税”(含该科目下的专栏科目)和“未交增值税”两个科目;按6%缴纳增值税的水电企业在进行增值税核算时,只需要使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会计科目(专栏)核算的内容和要求列示如下:
1、“销项税额”专栏,平时核算(年末抵冲时除外,下同)只允许贷方出现数据。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在贷方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负数)在贷方登记。
2、“出口退税”专栏 ,平时核算只允许贷方出现数据。“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办理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在贷方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增值税款,用红字(负数)在贷方登记。
3、“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平时核算只允许贷方出现数据。 “进项税额外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比如出口退税税率差引起的转出)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4、“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平时核算只允许贷方出现数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终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的转出额。
5、“进项税额”专栏, 平时核算只允许借方出现数据。“进项税额”主要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实务操作中应是反映已经在税局认证通过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6、“已交税金”专栏,平时核算只允许借方出现数据。“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本月预缴本月增值税额(该科目原来是预留给出口企业按4%预交增值税用的,因该法规目前已经取消,所以目前的实务操作中大多数企业该专栏已经不使用)。
7、“减免税款”专栏,平时核算只允许借方出现数据。“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实际减免的增值税额。
8、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平时核算只允许借方出现数据。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按国务院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9、“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平时核算只允许借方出现数据。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终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的转出额。
10、“待抵扣进项税”专栏(EAS系统中新增的科目),平时核算只允许借方出现数据。“待抵扣进项税”专栏用于核算月底收到的采购增值税发票但未来得及拿到税局认证的的进项税额。次月待增值税票拿到税局认证后,需要将对应的进项税额从该科目转到“进项税额”专栏。具体的转出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蓝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借方负数(红字))
(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核算
1、按6%缴纳增值税的水电企业的核算:
(1)月末计提应缴纳的增值税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初上交上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一般纳税人(目前的非电制造企业、商贸企业、火电企业)的处理
(1)月末若计算出当月需要交纳增值税时(通常情况下,是指销项税额等贷方科目发生数大于进项税额等借方科目发生数)
应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末若计算出当月不需要交纳增值税时(通常情况下,是指进项税额等借方科目发生数大于销项税额等贷方科目发生数),不需要做账务处理,留底待以后抵扣就可以了。
(3)若需要交纳增值税的情况下,次月交纳增值税时,应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月末及年末各科目余额的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的各专栏(“待抵扣进项税”专栏除外)累积形成的余额年末如何处理,是否需要结转清零,因这一块目前正规的教材上都没有讲到这一点,所以这里我只是结合纳税申报处理的一些实务的实际情况,谈一下个人的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的各专栏平时业务处理累积形成的余额在月末(12月除外)不需做处理。
2、年末时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截止12月末若有留抵税额,除开“进项税额”专栏保留留抵税额的余额外,其他专栏采用应交增值税下各专栏互相抵冲的形式,将余额冲为0,也就是说结转到第2年年初,只有“进项税额”专栏有留抵的余额,其他专栏年初余额为0。
例子:12月末应交增值税各专栏的本年累积的余额如下:
“销项税额”专栏贷方余额 200000
“进项税额”专栏借方余额 180000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借方余额40000
“待抵扣进项税”专栏借方余额500
其他专栏余额为0
那在12月末建议做如下抵冲分录(与平时业务处理的借贷方向刚好相反):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40000
最后结转到下一年的有余额的科目及余额如下:
进项税额”专栏借方余额 20000(留抵下期抵扣)
“待抵扣进项税”专栏借方余额500
(2)截止12月末若是需要缴纳增值税,那正常的月末处理后,再采用应交增值税下各专栏互相抵冲的形式,全部将各专栏余额冲为0。
(3)特别说明:“待抵扣进项税”专栏余额不参与上述(1)、(2)的抵冲,按正常结转到下年初即可。
你好!你提到的问题很专业,就我们审计过程中有80%以上的企业会计不会增值税的月末年末处理,有些做得谛笑皆非。现行会计制度和税法对此问题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为了不让这些数据逐年往下结转,从而失去数据的真实意义,在会计实务中有一个通行的做法,供你参考。
到年末,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只有两种情形:1是余额在贷方,2是在借方。
如果余额在贷方,说明期末有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可将全年发生额全部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说明本期有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注意:是按全年的发生额做会计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应交增值税 (差额)
借:应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税费
贷;应交增值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是余额在借方
说明本年末还有进项税额没有抵完,留待下年继续抵扣。这时也可依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每个栏目里全年发生额做与平时相反的会计分录,只留借方余额在进项税额里面,留待以后抵扣。会计分录:省略
不是的。
缴税 平时记录各种税的种类和金额 月末就去交。
进项税额三级科目 是进货的时候出现。
销项税额三级科目 是销售业务时候出现。
到了月末 缴税时候 一般就交纳 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数目。
而这两个科目余额,则会结转到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的借方或贷方。
转出未交增值税这个明细 必然是 还有税应该上缴但是没有交的时候才有这个科目。
这时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 也转到 未交增值税。
总之 月末和年末 只有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才会有余额。其他的 都要转到这个的借方或贷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两个科目都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二级科目,月末一般无余额,通常反映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余额在贷方说明应交增值税(未交),余额在借方说明应交增值税为负数(多交)。年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