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考虑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否有约定,或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分割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存在这一前提,法院会优先尊重双方的约定;如果未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⑴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⑵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⑶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⑷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⑸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新修订的婚姻法是以结婚登记时间来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只要是在结婚之前取得的财产,都是个人婚前财产,只要是在结婚之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尽管你的朋友没有工作,不能偿还贷款,但由于房屋是在婚后取得,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就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分割,应当是平均分割.当然如果她老公有过错,达到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的规定,是可以另行请求损害赔偿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不过还要提醒你一点,由于房屋是不动产,不好分割,所以一般在离婚时都是一方得房屋,一方给补偿.
首先,婚后所购房产,无特殊说明一律视为夫妻共有。其次,虽然你朋友没有工作,但是婚后夫妻所得财产都默认属于共有,因此她爱人婚后用来还房贷的钱如果是婚后所得,也视为夫妻共有。所以那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因为目前还有贷款,银行在还清贷款之前不允许过户,所以他们可以先定财产分割协议,然后等贷款还清再办理过户。
和怎么贷款没关系,现行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和婚后不动产是各自分开的。也就是说如果在婚前你买了房子(无论谁出的钱),。只要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 ,以后即使离婚也是你个人的财产。但如果结婚后再购置了房产,即使全是你出资,离婚时候也必须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