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弥补亏损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2024-12-15 17: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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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搭拍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扩展资料

一、弥补亏损的时间期限为五年

税法规定,唯锋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如果外资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收优惠是从获利年度开始计算的,其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

二、企业可以自行弥补亏损,不需要税务部门审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189号),企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亏损时,需要税务机关审核才能弥补。自2004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082号)取消了这一审核规定,取消该审核项目后,虽然审核取消,但税务机关将会着重加强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预缴税款时可以直接弥补亏损

内资企业所得税法(国税发[2004]082号)规定,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包括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可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指枝晌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时,首先应弥补企业以前年度所发生的亏损,弥补亏损后有余额的,再按其所适用的税率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前弥补亏损

回答3:

用税后利润弥补即可。每一纳税年度的利润总额都可以弥补前5个纳税年的亏损额。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全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部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弥补部分收入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而其他部分在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及各项扣除后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辩羡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唯肢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指灶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弥补亏损

回答4: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由于未弥补亏损形成的时间长短不同等原因,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有的可以以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有的则须用税后利润弥补。以当年实现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将当年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清笑——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无论是以税前利润还是以税后利润弥补喊带亏损,其会计处理方法均相同。

但是,两者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的处理是不同的。在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当期企郑正芦业应纳税所得额,而以税后利润弥补的数额,则不能作为纳税所得扣除处理。


扩展资料:

从2004年7月1日后,已取消亏损确认和弥补的审批手续,纳税人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当年有亏损或弥补亏损的,需报送下列资料到主管地税局备案: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四《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

2、《企业年度亏损或税前弥补亏损申报表》;

3、属于弥补亏损的另报送《弥补亏损台帐》复印件。

具体办理指引,可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了解。

回答5:

  一、弥补亏损的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二、费袜余宴用扣除标准问题
  1、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工资的三项费用扣除标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关于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毁蚂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告银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具体费用扣除问题请熟读《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