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调解找哪个部门

民事纠纷调解找哪个部门
2025-02-02 21: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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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事纠纷调解先找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解决。
如果,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没能调解好,可以找当地派出所解决,还是解决不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为先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再当地派出所,最后找法院。但是如果是劳动纠纷,需要先到劳动局或是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