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引起的分家析产案件,在杭州也是常见的,主要原因就是房屋拆迁。杭州离婚律师用三种情况来分析,娘家拆迁分得的房子,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如果女方在娘家有房产,而且是婚前的针对房屋的补偿,仍然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第二、如果因为女方的户口所获得的补偿,不管是面积还是金钱,原则上也属于个人财产。
第三,如果女方没有房产,父母分了一部分房屋面积给女方,在没有明确指定给女方个人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下,女方如果不想和男方共有,需要与父母一个赠与协议,约定房屋面积赠与女方个人,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与配偶关。
婚姻律师李晓娟,杭州专业离婚律师,只办理婚姻案件。
擅长: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分家析产、协议起草。
娘家拆迁等得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法律有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凡是婚后获得的财产均属于共同财产,从你的表述来看,是属于共同财产。若不想被分,建议在尚未离婚时,现将此份财产转让给自己的父母等人代持
娘家家拆迁分的房子属于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娘家拆迁分的房子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他就是属于女方自己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