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投权投资
借或贷:投资收益
《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对于注销的公司,于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额均为零,从而予以销账。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第十三条规定,单位按照相关法规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
扩展资料
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母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合并
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所以子公司注销应该及时清算子公司各种债务但是跟母公司是基本没有牵扯的。
作为母公司如果有投资子公司,则可以作为股东参与资产分配。
再次强调,子公司和母公司是相对独立的关系,不是一个公司。弄不清楚可以把母公司当做A,把子公司当做B,子公司并不是A-或者A+,经济和法律责任上跟A完全没有关系。这样考虑的话,记账就简单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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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母子)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
资金管理是集团内部控制中确保资金运作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内容。集团资金管理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四点:
1.集中性原则
从国外跨国公司的实践来看,事权可以分散,但财权必须集中。若集团内部没能形成高度集中的资金管理指挥系统,缺乏统一规范的财务资金调控制度,没有统一的信息平台,信息传递渠道不畅,财务数据、资金结算不集中。
则集团总部难以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相关信息,无法实施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控制。集中性原则就是要保证迅速而有效地控制集团全部的资金,为实现集团公司战略目标提供资金支持与保障。
2.协同性原则
协同性原则包括以下含义:
一是对不同职能之间的资金投入要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
二是对不同产品之间的资金投放要保持合理的比例关。
三是战术资金与战略资金要有合理的比例关系。
四是集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相互调剂、相互融通资金的关系。
五是与集团外部的企业或合作者共同协调和投放资金,达到共赢。
3.效益性原则
效益性原则是指集团应尽可能将资金投放到能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的项目上,使更多的资金参与周转。但从货币资金的特点看,求利性必须服从于及时性需要,只有在满足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基础上方能获取利润,否则企业可能出现支付困难。
4.权变性原则
权变性原则要求企业集团的资金投放与管理不能一成不变,必须及时根据企业外部环境和竞争对手的变化等做出相应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团公司
借:所承担的子公司各资产
投资收益(发生损失)
贷:所承担的子公司负债
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投资损益(收益)
投资收益在借方还是贷方得看发生的是收益还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