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以“过错”原则为基本归责原则,在处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间交通事故时,如果非机动车方存在过错,法律还同时规定了“过失相抵”原则。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但在交警部门无法认定责任,过错无法区分、责任大小难以划定的情况下,法院会适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公平合理地分配交通事故责任,从而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所谓“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是指在难以分清各自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双方对安全注意义务的轻重,按照机动车危险性的大小以及危险回避能力的优劣等,适当分配事故双方赔偿责任的一种纠纷处断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