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怎样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2025-02-02 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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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员工辞职应当办理的手续有:

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2、办理工作交接。3、归还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4、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6、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7、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8、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回答2:

1、员工主动提交辞职申请书,主管部门批准至离职当日,人事部负责办理离职手续,结算薪酬,退还领用物品,及财务借款等。
2、员工离职后档案,一般情况下是留存二至三年。
3、关于社保,如员工是月底离职,即通知代理公司下月办理减员即可。如员工是月中离职,即本月个人应缴部分按正常扣回,通知代理公司下月办理减员。

回答3:

1、要求员工提前三十天(试用期为三天)填写辞职申请书(公司最好统一格式),主管部门批准至离职当日,人事部负责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工作交接,最好制定交接清单,结算薪酬,退还领用物品,及财务借款等。深圳地区要求三天内付清离职工资。
2、员工离职后档案资料,包括考勤与工资发放记录,最少保留三年备查。
3、关于社保公积金这些,可在员工离职前一个月就停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