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
根据<刑法>第78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也就是说,有期徒刑是不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而无期徙刑不少于十年.
严格说,选项1的10年说法不是很科学,漏掉了无期这处前提.
刑法78: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经数次减刑后,
最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最少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最少不少于10年。
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决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个人觉着三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