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一般不好改,除非你有一些特殊原因。比如你的名字有谐音,经常被他人取笑,已经影响了你的生活。或者你的名字和家里的长辈重合了(需要提供证明)。有了合理的理由,再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领表格,填资料,经审批后方可改名字。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正当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
改名字应该可以吧,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出丢证,到户籍所在地去办理。
同感,我也想改名,名字对人的影响真的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