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以公婆的名义贷款买房?房产证上面没得我的名字,以后离婚了能不能分?

2024-10-29 23: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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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分
综合建议:以公婆的名义贷款买房,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则属于你公婆的房产,房屋产权归你公婆所有,但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在离婚时可以向你老公索要所还房贷的钱。此种现象在司法实务当中常常能看见,建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房屋过户给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将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单独所有还是共同所有。在离婚时也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对婚内财产进行分割,在合法的范围内,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若走诉讼离婚法院首先会审理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则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作调解,如果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则裁量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答2:

你不能分割这套房子,
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
就归谁所有。
如果是你丈夫的名字,
又是婚后买的,
你才可以分割。

你说你有月供,
提供出证据 ,
可以给你一些钱作为补偿。

回答3:

1、无论你有没有权利分割,至少你公婆有权不经你同意单独将房屋出售;
2、你付款,可以是借贷或赠与关系,而不等于你是房屋所有权人;
3、房产证要加名,是还清银行贷款才可以;
4、你可以与你的公婆、及老公就房屋的产权归属签订一份书面协议,以了却你的担心。

回答4:

你能证明你出资买房,不是赠予公婆的,只是他们挂名的,离婚可以要求分割,或者要求过户
因为婚后购买,除非有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归一方所有,否则默认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因为没登记你们夫妻名下,所以想分割房产要证明上面说的那些

回答5:

你有付款证明啊,可以证明你出钱了,要是写你老公的,你可能分得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