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转学要办理手续如下:(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4)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建议到学校咨询,每个地域每个学校的手续不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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