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个人名下的房子过户给女儿,但现在父亲已经去世,母亲要和女儿打官司

2024-11-03 18: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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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证据确凿就可以赢。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未经说明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看产权证上是否是夫妻二人的名字。
共同财产没有经过所有权人全部同意是不能进行处置的,所以父亲的处置行为是无效行为。
因为是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是在父亲去世后才发现的,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只要在知道情况的三年诉讼时效之内追究就是可以提起诉讼的(10月1日之前的是《民法通则》的两年诉讼时效)。

回答2:

父亲、母亲双方签署的遗产赠予:只给女儿,不给儿子,那儿子就没有房产。父亲没有遗嘱,那只有母亲占50%,然后父亲的50%,由母亲、子女三人均分。如果母亲现在把房产给女儿,不给儿子。那就是说:“儿子只有房产16%多一点”。
母亲有权处理属于她占房产66%多一点的权力。女儿加上自己和母亲的一共占房产83%多点的权力。没有权利.因为父亲去世,有继承权的是配偶和子女,所以子女都有得到房产的权利,若父亲在世的时候没有做过授权声明,做母亲的就没有权利私自处置房产.而且父母已经过户给了女儿

回答3:

看是不是婚后财产,若是,就属于夫妻共同打拼挣的,除非有跟母亲无关的有力证据。不然母亲有决定权。

回答4:

要看房屋产权性质及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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