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通常归作品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但是还是存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三、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五、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单独行使著作权;七、职务作品,除应归法人或者其他人享有的除外,其著作权归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我个人认为要与主办单位签署一份协议或合同。具体你可以问律师。按上面文字所说的,你对你的作品只有署名权了。
尊敬的楼主您好
一、《著作权法》中对委托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一般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原则一样。
二、对于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也就是说此套软件的著作权应该是乙方。
三、但委托人(甲)在约定的使用范围由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甲)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四、此种情况,只有乙方才有对此软件进行转卖、处分的权利。并且修改权也只属于乙方。甲方是没有权利的。
在认定清楚关系的基础上,请再审核合同。
我个人认为,著作权还是归属于作者本人的。
1.楼主不是受赛会组委会的委托才创作的作品。
2.也不会因为职务的关系,出于工作而创作的。作者并不隶属于赛会。
3.这份声明直接剥夺了作者的著作权。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的权利,非有符合法定的事由出现,才会发生著作权的转移。比如按协议,而这份声明的内容是极其不公平的,甚至没有支付报酬。
4.作者只是将作品送去参奖,并没有发生著作权的转移。
5.赛会应该有优先使用的权利,但应该支付合理的报酬。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奖金不能视作购买著作权的酬金。
理论上著作权除非你贩卖转移给另一方,你才会没有权力,但看你的贴文,应该为主办单位与你共享你的著作权,你应该还是有所有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