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x0d\x0a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x0d\x0a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x0d\x0a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x0d\x0a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x0d\x0a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x0d\x0a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x0d\x0a 二、凡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交3份复印件)\x0d\x0a 1、夫妻双方身份证;\x0d\x0a 2、户籍证明;\x0d\x0a 3、结婚证(未婚证明);\x0d\x0a 4、收入证明;\x0d\x0a 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x0d\x0a 6、房屋登记信息证明;\x0d\x0a 7、拆迁安置协议;\x0d\x0a 8、首期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x0d\x0a 9、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若通过招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由于各城市的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业务(如:所购房产要求、金额、期限等)规定,请您直接与当地网点的个贷部门联系确认。
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要求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