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制度创新,选好用好干部。
(三)强化审计监督,维护群众利益。
(四)强化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五)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支持纪检工作。
(六)强化第一责任,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七)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一)对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一是对选人用人方面监督。 二是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监督。 三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四是对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方面的监督。 五是对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表率方面。局党组书记能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进行讲评;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二)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
(三)对县委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
(四)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三、《2014年全县反腐倡廉责任分工》落实情况
(一)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二)狠抓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三)始终坚持局班子成员集体议事制度。
(四)强化班子自身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五)全面推行审计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继续落实外勤费用自理规定,保证审计的独立性。严格实行审计外勤经费自理,切断与被审计单位的一切经济往来,从而有效保证了审计的独立性,树立了审计机关良好形象,得到了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七)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
(八)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