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8岁以后的生活费由双方协商。
由双方共同承担。
对于你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到子女年满18周岁就结束了。对于子女18周岁以后的生活、学习费用,到时候可由父母双方另行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