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遗嘱行为是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行为

2025-01-24 09: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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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觉得可能是在疑惑无相对人?原因是遗嘱一经设立即告完成,不必相对人知道或到达相对人,因此遗嘱行为是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遗嘱可以悄悄写完放进保险柜,不需要相对人知道或到达相对人,意思表示完了遗嘱发生效力,未来死了后拿出来念开始继承。

回答2:

我猜测你是把“遗嘱”和“赠与”搞混淆了,或者是把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搞混淆了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不需要相对人要有意思表示。
2、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
不附义务的遗嘱和不附义务的赠与两者都是单务合同。
附义务的遗嘱和附义务的赠与则是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
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

单双方法律行为和单双务合同是不同的。